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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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04-12作者:科技处浏览量: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
    通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具
    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
    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
    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得
    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4.以
    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5.申报成果为
    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6.申报成
    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
    纠纷。
    三、自2022年4月11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
    用计算机填报。并向科技处提交纸质《申请书》、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因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提前一周完成申报,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
    在线审核确认,且限额申报,校级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5日, 请勿逾期。
    联系人: 袁碧霞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 2022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
    (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 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
    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
    〔2006〕4 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
    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 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
    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
    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
    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 不含论文及论文
    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
    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 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
    (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
    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
    成果;
    4.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
    目;
    5.申报成果为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
    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
    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
    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
    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教育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
    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
    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
    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

    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
    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
    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
    上传 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3)学校审核通
    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
    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
    立项项目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高校社科
    研究评价中心。
    (四)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

    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 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

    “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 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

    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 关 项 目 申 报 系 统 的 技 术 问 题 咨 询 电 话 : 010-62510667 、 15313766307 、
    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五)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
    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
    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 切实提高项目申报
    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
    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
    家评审结果。
    高 校 社 科 研 究 评 价 中 心 联 系 方 式 : 010-58581411 、 010-
    58582312,pingjzx@126.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富盛大厦1座
    12层,邮编:100029。
    教育部办公厅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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