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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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 2023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 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3-04-06作者:科技处浏览量:

    各学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3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通
    知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
    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
    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kjt.hubei.gov.cn/jhsb,选
    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
    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 1、2)
    (含盖章及签字页面)及相关附件以 PDF 文件格式同步上传(附件材
    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请老师们提前联系科技处进行申报书封面盖
    )。
    2.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2:00。申报期内全天 24 小时均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袁碧霞
    联系电话;027-87582661

    附件:关于发布 2023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 年 4 月 6 日

    关于发布 2023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申报的通知
    鄂科技通〔2023〕23 号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
    由省科技厅与市州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等联合资助
    方共同提供资金设立的省基金项目,用于在双方商定的科学技术领域
    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和 2023 年度联合基金组织工作安排,现将 2023 年
    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有关项目申请、评
    审和管理按照《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2023 年度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襄阳创
    新发展联合基金、恩施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三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地质创新发展联
    合基金 7 类。
    二、项目类型及申请条件
    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省
    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197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培育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197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
    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的人员推荐;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4.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中医药行业的特殊性,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
    的申请人年龄条件可放宽至 50 周岁以下(
    197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 1 项省基金项目,
    申报了 2023 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
    创新群体、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
    目。
    2 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被联合单位的同一人员不得作为“主
    要参加人员”同时参与多个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
    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
    担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
    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以
    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
    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
    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
    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
    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
    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有关要求 1.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推荐的
    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kjt.hubei.gov.cn/jhsb,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
    依托单位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选择“管理推荐”用
    户类型登录)。
    2.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上
    午 12:00。申报期内全天 24 小时均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
    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
    审查意见表》(附件 1、2)(含盖章及签字页面)及相关附件以 PDF
    文件格式同步上传(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3.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
    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做好
    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省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
    请,依托单位在申报系统中确认拟推荐项目,并将《湖北省自然科学
    基金联合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申报截
    止后 2 日内以 PDF 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无依托单位盖章推荐的项
    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4.黄石、襄阳、恩施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中明确要求非属地的依
    托单位与属地单位联合申报的,被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有 2
    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要在申报书中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
    分工和作用等,如若立项须提供被联合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协议
    (包括项目实施的分工、项目资金分配等内容),未能及时提供的取
    消立项。
    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
    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 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
    不允许修改调整。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依托单位。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李慧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电子邮箱:lihui@hbstd.gov.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
    附件: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2.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4.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襄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恩施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8.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三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0.地质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 年 4 月 4 日
    网站链接: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04/t20230404_4613045.
    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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