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研究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在研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及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对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检查和总结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经费开支明细情况,检查和监督科研项目财务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范围
1.中期检查对象: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至少完成第一阶段研究工作的科研项目,必须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原则上2024年立项的项目参加中检。
2.结题验收对象:2023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项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将列入此次结题验收。如不能按时参加,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提交《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项目进展报告”)(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延期申请下载盖章后上传系统、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有各自变更表)办理延期结题手续;若2024年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时间和条件也可申请结题。
三、方式及安排
1.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1份,并附中期成果复印件1份,由学部审核后一并报科技处审核存档。
2.结题验收:学校科研项目(包含博士基金)由科技处提请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另行通知。
其他项目由学部分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及材料报科技处审核存档。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部自行确定,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做好PPT,按照学部要求参加答辩。
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3)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4)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成册。
(5)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成。参加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等制作PPT进行陈述,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针对项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答辩汇报提纲:(1)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创新点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原计划有无修改并说明原因;(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以学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及中检结题汇总表。
2.请各学部(院)认真组织单位的中检和结题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报告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碧霞电话:027-87582661
关于文华学院2026年度科研项目中检和结题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