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选拔更多高素质毕业生充实到部队,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武部通知精神,现将洪山区2010年士官招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1、2010届本专科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2、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
      3、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基本标准: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为[身高(厘米)-110]kg),裸视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身体健康。
      5、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 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
      二、招收专业
    序号
    高职高专
    专业代码
    普通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范围
    1
    0808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2
    520401
    0812
    水上运输类
    航海技术
    520406
    船舶工程技术
    3
    520407
    081201
    船舶检验
    4
    520409
    081206
    船机制造与维修
    5
    560301
    080703
    建筑工程技术
    6
    560501
    110104
    建筑工程管理
    7
    570302
    080801
    机电设备运用与维护
    8
    580301
    0806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9
    509204
    080603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10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1
    600106
    081001
    水环境监测与保护
    12
    520108
    081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3
    50502
    110105W
    工程造价
      三、有关政策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四、报名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书面申请、1寸免冠彩照10张,前往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学生工作处403办公室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3日。
      联系人:栗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99723
    学生工作处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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